根据深圳社保政策,非深户个体户是否可以自己缴纳社保,需根据经营状态和人员类型进行区分:
一、无雇工的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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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资格
无雇工的个体户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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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方式
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主缴费。
二、有雇工的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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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义务
若个体户存在用工关系(即有雇工),则属于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承担代扣代缴社保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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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需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申报并缴费,确保员工社保权益。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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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项目 :个体户可自主选择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保项目,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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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个体户缴纳社保属于合法行为,无需担心政策风险。
非深户个体户能否自己交社保,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雇工。无雇工个体户可灵活参保,有雇工个体户则需履行用人单位的社保缴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