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为: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1.5万元即可分段报销,最高比例达85%且上不封顶。 困难群体(如低保对象)起付线降至7500元,各段报销比例再提高5%,叠加医疗救助后实际负担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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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分段报销
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生效,个人自付合规费用需累计超过1.5万元(普通居民)或7500元(困难群体)。超出部分按四段报销:1.5万—4万报70%、4万—8万报75%、8万—15万报80%、15万以上报85%。例如,个人自付10万元可报销(4万-1.5万)×70% +(8万-4万)×75% +(10万-8万)×80%=5.25万元。 -
困难群体专项优惠
低保、脱贫不稳定户等群体享受“双福利”:起付线降低50%至7500元,且每段报销比例额外增加5%(如1.5万—4万段从70%提至75%)。若同时符合医疗救助条件,剩余自付部分还可按85%二次报销,极大减轻经济压力。 -
报销范围与封顶机制
覆盖住院及18种慢性病门诊费用(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与基本医保累计计算。结核病等特殊病种年支付限额达22万元,其中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承担,实际报销比例接近100%。
提示:参保人员需注意合规医疗费用范围(不含自费项目),转诊未备案将降低报销比例15%—20%。建议通过医保局官方渠道或“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实时查询待遇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