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计划生育奖扶政策与标准如下:
一、奖励扶助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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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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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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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至2001年未违反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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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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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年满60周岁(1964年1月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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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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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边户、收养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享受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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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的家庭可申请特别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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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扶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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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伤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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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每人每月460元(2022年7月提标后为620元,含国家和省资金按6:4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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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提标:部分地区(如宣州区)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再提高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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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死亡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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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每人每月590元(含国家和省资金按6:4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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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提标:部分地区(如宣州区)提高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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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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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520元/月(2022年7月提标后为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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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390元/月(提标后增加1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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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2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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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发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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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周期
- 每年集中一次性发放,例如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月80元,死亡家庭每月5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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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条件
- 家庭成员死亡、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口迁移等。
四、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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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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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评议、乡(镇)初审、县级审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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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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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
- 由财政部门按比例承担资金,市级提标部分由财政全额承担。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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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奖扶标准有差异,如农村与城镇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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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部分城市根据经济情况调整提标金额,例如宣州区2024年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提标60元/月。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标准,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