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保统筹报销范围覆盖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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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可享受年度最高200元起付线后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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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参保人,经认定后门诊用药可报销65%-70%(特殊病种如肺结核等报销70%),个人自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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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可报销60%,个人自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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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统一报销60%,每人年最高支付限额400元(两人合计600元)。
二、住院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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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待遇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根据医院级别报销比例不同(一级70%-75%、二级60%-65%、三级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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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待遇
超出基本医保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可获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三、门诊特殊药品待遇
-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使用特殊药品时,个人自付5%后,剩余费用按60%报销。
四、其他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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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检查 :如CT、MRI等,部分项目可报销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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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特殊病种 :如重症肌无力、尿毒症等,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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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含门诊、住院)不滚存、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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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如肺结核、大骨节病)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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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医疗机构级别和诊疗项目不同有所差异。
以上信息综合自西安市医疗保障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