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副教授职务时,直接注明“副教授”即可,若单位有细分等级(如副教授一级),需按具体规定填写。 关键点在于严格依据实际评聘的职称名称,避免主观修饰或简化。
- 基础填写规范:已获副教授职称者,在表格、简历等正式文件中统一填写“副教授”。若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如副教授二级),需同步标注等级。
- 关联信息补充:部分场景(如职称申报)需附加任职时间、单位名称及佐证材料,例如“XX大学副教授(2018年至今)”。
- 特殊情况处理:未正式评聘者不得填写该职务;兼职或客座副教授需注明“兼职”等前缀以避免歧义。
- 国际场景适配:英文材料中写作“Associate Professor”,学术论文作者简介等需与署名一致。
务必核对单位最新职称政策,确保填写内容与聘书、档案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