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意味着个人账户资金规模缩小,但门诊报销比例提高、慢性病保障范围扩大,整体医保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这一调整通过强化统筹基金池,优化医保资金分配,重点解决大病、门诊费用负担,推动医保制度转向互助共济模式。
政策调整后的主要变化包括:
- 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原单位缴纳医保费用的30%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取消,改为全额进入医保统筹账户,个人缴费部分(工资2%)仍划入个人账户。
- 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改革前个人账户需全额支付门诊费用,改革后各地门诊报销比例普遍提升至50%以上,部分慢性病、特殊病种报销比例达70%-90%。
-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就医购药费用,部分地区允许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增强家庭抗风险能力。
- 资金沉淀减少,保障能力增强。统筹基金规模扩大后,可覆盖更多高价药、创新疗法,减少因个人账户资金不足导致的“看病自费高”问题。
- 退休人员待遇衔接。改革后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金额按统筹地区平均养老金2%-2.5%定额计入,低于原政策,但门诊报销倾斜力度加大。
此次调整通过盘活存量资金,重点解决既往医保“个人账户钱多不够花、统筹账户钱少不够用”的结构性矛盾。建议参保人关注本地门诊报销细则,优先使用统筹基金报销额度,同时合理规划个人账户余额,应对日常小额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