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满30年,女满25年
关于唐山市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退休条件
参保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退休并停止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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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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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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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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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 实际参保连续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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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二、视同缴费年限
指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可累计计入总缴费年限。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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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2004年1月1日前参保的,其工龄直接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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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时间 :2004年1月1日前参保但制度实施后未缴费的年限不计入
三、实际缴费年限
指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后连续参保缴费的年限,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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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运行企业 :按市政府批准的实际缴费记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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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记录的缴费年限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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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标年限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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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达标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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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唐山市的参保职工,需累计缴费满15年(含5年本地实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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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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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缴费比例由6.5%调整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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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a档未达退休年龄的由8.5%调整为9%,达退休年龄后调整为7%;b档由4.5%调整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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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策依据与生效时间
以上规定主要依据《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若需确认具体操作流程或材料要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