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住院、药店购药
单位缴纳的医保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具体使用方式如下:
一、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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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包括门诊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等,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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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住院时先自付10%费用,剩余90%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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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医保卡可直接划扣个人账户资金。
二、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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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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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直接从统筹基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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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自付部分需先由个人承担,超过个人账户余额时由统筹基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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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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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时垫付费用,出院时凭医保卡、住院小结、发票等材料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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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通常为90%,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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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持医保卡在定点药店购药,系统自动划扣个人账户资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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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时效
- 门诊费用需在次月结算,住院费用需出院后30日内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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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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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门诊自付比例可能超过100%(如年度自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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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比例通常为10%,超过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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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 门诊/住院报销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用药明细表、就医证明等材料。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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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 :每月由单位缴费240元+个人缴费200元组成,可用于门诊、药店购药及支付门诊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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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 :用于支付住院费用70%、大病治疗60%-80%及应急储备(如疫情救治)。
通过以上方式,单位缴纳的医保资金能有效减轻个人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