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63岁,女职工58岁
根据国务院及厦门市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最新政策,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2025年退休新规定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调整
-
男职工
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逐步延迟至 63周岁 ,分阶段每4个月延迟1个月。
-
女职工
- 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普通工)和50周岁(女工),逐步延迟至 58周岁 和 55周岁 ,同样分阶段每4个月延迟1个月。
二、特殊工种与因病退休
-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可提前退休。
-
因病退休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办理退休。
三、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
过渡期政策
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期间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仍为 15年 ,不会因延迟退休而缩短。
-
后续调整
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高至 20年 ,每年增加6个月。
四、弹性退休制度
-
延迟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自愿选择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退休年龄范围为 60-66岁 。
-
提前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可自愿选择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但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五、其他注意事项
-
养老金计发 :养老金计发基数和计发系数可能随政策调整,具体以退休时政策为准。
-
政策衔接 :2024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的职工,按原退休年龄享受养老金,不受延迟退休影响。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层面与地方实施细则,建议职工关注单位通知,结合自身情况规划退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