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年超过1800
北京医保的报销政策中,存在一个 年度累计起付线 的概念,即每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参保人员的医保账户必须累计花费达到1800元,超过这个金额的部分才能享受医保报销。这意味着, 并不是每年都需要单独超过1800元才能开始报销 ,而是整个年度内的累计花费需要达到或超过1800元。
对于在职职工,门诊费用超过1800元的部分,会自动报销70%,个人只需支付剩下的部分。对于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在定点医院就诊,包括定点专科、中医医院、A类定点医院等,这一政策同样适用。
如果您是北京医保的参保人员,那么在整个自然年度内,只要您的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达到或超过1800元,超过部分就可以开始享受医保报销,而不需要每年都单独超过1800元。这一政策旨在帮助参保人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