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0%
慢病住院报销比例主要取决于 当地医保政策 和 医疗机构等级 ,具体比例如下:
- 普通慢性病 :
- 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年度起付线为150元,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为65%,年度封顶5000元。
- 常见慢性病 :
- 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年度起付线300元,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5%,单一病种的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2000元,每增加一种慢性病病种提高800元,最高不超过3600元,实行即时结报。
- 特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 :
-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200元。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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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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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内接受治疗时,可报销70%;若选择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就医地点,则报销率为60%;当需要在一级及以上级别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慢性病药品零售店购买药物时,报销比例调整为55%。
- 职工医保慢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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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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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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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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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
建议患者在住院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院,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比例,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