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报销所需材料需根据生育类型(妊娠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准备,具体如下:
一、妊娠分娩类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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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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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钢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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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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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由分娩医院出具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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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准生证或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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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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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费用凭据、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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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相关材料 :配偶无工作单位需提供居委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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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表 :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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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类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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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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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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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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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如适用(流产需提供门诊病历及药流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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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 :生育证或未生育者提供结婚证及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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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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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凭证 :手术费、检查费收据原件及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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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证明或假条 :如引产手术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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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 :加盖医院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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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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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材料需在有效期内,过期需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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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及异地生育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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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三份)
以上材料需在生育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按月领取生育津贴。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