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购买甲类药仍然可能扣医保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1. 起付线未达到
医保报销通常设有起付线,参保人需累计达到一定金额后,医保才可报销超出部分。例如,退休人员需达到500元起付线,在职人员则需700元。若单次购药金额未达到起付线,则无法报销。
2. 药品用途不符
医保报销仅适用于药品说明书范围内的适应症。若药品使用超出适应症范围,即使属于医保目录内药品,也无法报销。
3. 未凭处方购药
在药店购药时,需凭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处方,才能报销。若未按规定凭处方购药,医保将不予报销。
4. 定点药店限制
医保报销仅限于定点零售药店,且需符合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政策。若在非定点药店购药,即使药品在医保目录内,也无法报销。
5. 个人账户余额不足
医保报销优先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若余额不足,超出部分需个人自付,但可累计至下次报销。
总结
药店购买甲类药仍扣医保,主要是因未达到起付线、药品用途不符、未凭处方购药、非定点药店购药或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建议参保人在购药前,确认药品是否在医保目录内、是否符合报销条件,并使用医保电子处方以避免不必要的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