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近亲属使用。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使用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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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用的费用类型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包括门诊、住院等合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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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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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亲属需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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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需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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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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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绑定(推荐)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公众号(如“粤医保”“泰安医保”)为家人绑定亲情账户,激活后即可共享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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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部分城市支持线下办理,需携带本人及亲属身份证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共济关系绑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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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跨省转给已开通“医保钱包”的亲属,无论亲属是否参保,均能接收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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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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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可用于支付医保统筹基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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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参保人每年可为每个亲属授权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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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限额
用于支付近亲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需符合当地缴费标准(如泰安市一档390元/年)。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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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为未参保的亲属支付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流程申请,但需符合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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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亲属已通过其他方式(如储蓄账户)支付费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可直接抵扣。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平台确认最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