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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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时,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可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2025年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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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检查与治疗
包括CT、MRI、胃镜等64项检查项目,报销比例达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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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40种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纳入门诊共济保障,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5%;特殊病种(如肺结核、克山病)报销比例70%。
二、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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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统筹起付线200元,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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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70周岁以上(含)1300元起付线,报销比例70%-80%。
三、结算方式
- 出示医保码完成身份验证后,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由医保统筹账户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从个人账户支付。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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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紧急抢救 :如昏迷、大出血等生命体征重大改变的情况,医保不予报销,仅限普通急诊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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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管理 :需通过门诊慢性病认定,认定通过后按月享受待遇。
五、其他
- 家庭共济 :门诊统筹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