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肾病、重大器官病等20种
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因地区政策存在差异,但综合权威信息,主要覆盖以下病种及治疗项目:
一、核心保障病种(全国通用)
- 重大疾病保障
包括恶性肿瘤(含化疗、放疗)、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如肾移植、心脏搭桥)等。
- 特定重大疾病
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等8种疾病,部分地区给予更高比例补助(如70%-90%报销)。
二、地区扩展病种
- 肿瘤相关疾病
除常规癌症外,还包括肺癌、食道癌、宫颈癌等12-20种。
- 精神类疾病
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重性精神疾病等精神障碍患者可获保障。
- 其他重大疾病
如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
三、治疗相关保障
-
特殊治疗项目 :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
-
贫困群体倾斜 :符合救助标准的贫困患者报销比例可达90%。
四、报销原则
-
小病分流,大病统筹 :先通过门诊慢性病报销,超出部分纳入大病保障。
-
地区差异 :具体病种及比例以当地政策为准,如儿童白血病、先天性疾病等在部分地区有专项保障。
五、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重大疾病保障。
注意 :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保障范围及报销比例,尤其是儿童、老年人及特殊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