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
省医疗保障局(简称省医保局)的级别单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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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省医疗保障局是省级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属于副厅级单位。其职能涵盖医疗保障政策制定、基金监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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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与人员结构
以河北省为例,省医保局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4人,设有正处级领导8名,副处级领导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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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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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级 :广东、重庆、吉林、山东、黑龙江、福建、山西、浙江等8个省的医保局为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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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级 :宁夏、广西、湖南、山西、河北、甘肃等6个省的医保局为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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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云南、安徽、河南等省份的医保局方案已批复但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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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条规定,医疗保障实行省级统筹,省级医疗保障局负责统筹区域内医疗保障工作。
省医保局级别以副厅级为主流设置,但存在正厅级和副厅级两种情况,具体级别取决于省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