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
根据重庆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女性职工退休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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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女性职工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25年,其中包含在重庆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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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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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基本医保费,但需继续缴纳大额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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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04年1月1日前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2004年1月1日后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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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退休时未达到规定年限,可一次性补缴不足部分,但需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人均缴费基数计算,且补缴后需继续缴费至满年限。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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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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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仅需缴纳大额医保和长期护理保险费,无需再缴纳基本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