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5.58元
根据呼和浩特市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单位缴费基数
2016年度单位缴费基数为 4205.58元 ,缴费比例为20%。
- 个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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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 :以本人发放的工资总额或薪金总额计算,可参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年度总额÷12)确定,最低不低于4205.58元的60%,最高不超过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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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 :以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23元的50%-300%为5个档次(即2411.5元-14469元)。
- 缴费基数调整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与2015年社会平均工资挂钩,最低缴费基数为2670元(4450元的60%),最高为13350元(4450元的300%)。
二、其他险种缴费基数
-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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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基数为4205.58元,个人缴费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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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缴费工资低于4474.8元(2015年平均工资的80%)的60%,按4474.8元的60%核定。
- 失业保险
- 以职工本人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2016年费率调整为1%(单位0.5%+个人0.5%)。
- 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 以4205.58元为缴费基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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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选择 :职工可选择13个档次自主缴费(100-3000元),多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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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调整 :2017年2月8日起对2016年度缴费基数进行了差额调整,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官方公告,确保与政策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