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五险缴费基数因地区政策存在差异,以下是综合各地标准后的说明: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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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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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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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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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省2015年平均工资为6000元,则2016年基数下限为3600元,上限为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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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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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2016年上限21045元,下限42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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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2016年全省平均工资为58197元,上限14549元,下限2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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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长沙市2015年平均工资5605.5元,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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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2016年上限15523元,下限3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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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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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通常与养老保险一致,遵循60%-300%的上下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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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8%,个人2%(部分地区含大病医疗保险)。
三、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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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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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0.5%-1%,个人0.5%。
四、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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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标准,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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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0.2%-1.9%(行业基准费率或浮动费率)。
五、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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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标准,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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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0.8%。
六、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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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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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通常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如山东145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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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如济南1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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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分为三档,分别为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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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部分城市(如重庆)允许个人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范围。
总结
2016年五险缴费基数以地区政策为主,核心规则为“上下限60%-300%”。具体数值需结合当地平均工资及政策调整,建议参保单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