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2024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信息,具体如下:
一、计发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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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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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示范区:94,231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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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84,696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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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企业:24,918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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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市(州/县):86,142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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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说明
- 除上述特殊地区外,全省其他市(州)、县(市、区)均采用86,142元/年作为计发基数
二、计发基数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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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口径 :2024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6,142元,较上年增长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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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计发基数 :86,142元/年换算为月度约为7,178.5元(86,142÷12)
三、对退休人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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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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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前退休的人员,养老金仍按2023年度社平工资6,655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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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后退休的人员,养老金将按2024年度7,178.5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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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影响
- 退休人员若在长春、江源等高基数地区退休,养老金水平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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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2024年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535.5元/月,下限为4,307.1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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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承担社保费用的比例约为1/3
以上信息综合自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