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5元/月
2005年广州市社保缴费基数为 2585元/月 ,适用于市属及各区(不含番禺区、花都区)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计算。以下是相关补充说明:
- 调整背景
该基数较上一年度(2004年同期)增长了232元,反映了广州市职工工资水平的提升。
-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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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市属及各区(番禺区、花都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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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从化两市及番禺、花都两区执行本地基数标准。
- 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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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从103元-564.7元调整为113.74元-620.4元,企业缴费从259元-1411元增加到284.35元-15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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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也同步调整。
- 计算基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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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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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申报工资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如2585×60%=1551元),则按1551元计算;高于300%(如2585×300%=7755元)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州市劳动和社保局及权威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