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社保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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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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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延缴费办法 :对具有本市户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可申请后延缴费满15年后再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退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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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 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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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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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适当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为400元和60元,全面取消大病基金20万元报销封顶线。
- 失业保险 :
- 缴费比例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 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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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包括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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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范围 :将认定范围从原来的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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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提高 :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
- 生育保险 :
- 缴费比例 :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 住房公积金 :
- 缴费比例 :单位和个人均缴纳8%以上。
这些政策旨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并拓宽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空间。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