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省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的新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陪护假天数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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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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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若一方患病住院且需二级以上护理,子女每年可享受 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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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子女患病住院(非父母),陪护假天数未明确提及,但部分地区(如黑龙江)有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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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父母
- 年满60周岁的非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时,子女每年可享受 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假 。
二、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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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 :陪护假期间职工按出勤对待,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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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障 :独生子女父母可获每月10元或一次性2000元奖励费、子女托幼费、医疗费补贴,退休后每月发放10元或2000元补助。
三、其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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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新规定基于《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强化对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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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政策自2024年6月18日起施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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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规定适用于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未取得证书的家庭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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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可能需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