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湖北医保最新政策,报销规定主要调整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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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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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起付线 :2024年2月1日起,武汉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待遇均取消起付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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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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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普通门诊累计报销限额为3500元,退休人员为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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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门诊累计超过200元的部分按50%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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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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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 :职工医保门诊购药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90%(含乙类药品);居民医保门诊购药报销比例仍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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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支付比例不低于70%(大学生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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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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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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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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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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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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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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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同一自然年度内两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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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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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参保人员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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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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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与费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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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为三类,报销比例不同(慢性病药物最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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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报销项目的审核,违规行为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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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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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支持跨省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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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纳入门诊统筹范围,执行普通门诊政策。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4日期间参保人员,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