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以上
根据最新政策,贫困户(已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在医疗保障方面的报销比例有所提高,具体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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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脱贫人口住院医疗费用经三重医疗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稳定在 90%左右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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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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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四川通江)实际报销比例更高,达到 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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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至 90%以上 ,覆盖9种重大疾病(如食管癌、白血病等)。
二、补充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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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9种大病自负费用按70%、50%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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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
部分地区(如咸宁)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四重保障制度,实现住院报销90%、慢性病报销80%,个人年度医疗负担不超过5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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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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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省份、城市存在细微差别,例如深圳综合医保或住院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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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部分特殊疾病或高额费用可能仍有自费部分,需结合家庭经济状况评估。
建议办理医保时咨询当地医保局,了解具体报销细则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