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及各地补充规定,内蒙古社保补缴政策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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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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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工群体 :2010年12月31日前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男60/女55周岁)的人群,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 - 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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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导致中断,可申请补缴滞纳金后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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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参保但延迟缴费超过5年,且2030年前退休的,允许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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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60岁前可补缴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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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标准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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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基数按缴费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10%确定,个人账户按20%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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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按月计发养老金,57岁以上人员每增加1岁,月养老金可减免1500元,最高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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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纳入参保范围,执行15%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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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与材料
- 需提交《补缴申请表》、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通过社保部门线上申报办理。
二、医疗保险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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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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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年限要求 :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无法累计缴费年限,需补缴满20-30年且实际缴费5年以上才能退休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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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1970年前参加工作、1978年后参保的人员,其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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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标准与待遇
- 补缴时按退休时当地医保缴费基数计算,退休后按个人账户+统筹基金比例计发医疗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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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与利息 :单位未缴社保需承担滞纳金,个人补缴不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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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补缴额度、年限及待遇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自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最新文件,其他城市可参考类似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