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员工自愿不买社保是不可以的。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员工与用人单位签署自愿不缴纳社保的协议或以现金补贴代替社保缴纳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约定。
即使员工自愿签署了“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这类承诺书在法律上也是不具备效力的。无论出于何种理由,员工都不能合法地放弃其应得的社会保险权益。如果企业试图通过让员工签署此类承诺书的方式来规避法律规定,或者员工主动请求将社保费用转化为工资发放,这些行为均被视为违法,一旦被查实,企业和可能参与此行为的个人都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员工自愿不买社保是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用人单位仍需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