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不仅可以共济给省内异地参保的直系亲属,还能跨省使用,这是全国领先的政策亮点。
跨省使用规则
- 医保钱包功能:河北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医保钱包,向在外省参保的近亲属医保账户转账,实现跨省资金共济。
- 备案要求:跨省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操作,也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 直接结算:备案后,参保人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购药,可直接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无需现金垫付。
省内异地就医政策
- 无异地备案:自2021年9月起,河北省内异地就医取消备案,参保人员可直接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 统一待遇标准: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参保地政策,包括支付比例、起付线等,实现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报销。
总结与提示
河北医保政策不仅支持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还率先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功能。参保人需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备案,确保跨省就医结算顺畅。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