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审批的管辖部门及流程如下:
一、审批部门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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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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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由用人单位向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提交退休申请,工人需同时提供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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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由企业向 县劳动保障部门 (现多为县人社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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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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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职工 :县劳动部门审核后报 市地劳动部门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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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因病/非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 :由县劳动部门审核后报 市地劳动部门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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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统筹企业职工 :由各行业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 省劳动厅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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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根据管理权限,由 县委组织部 或 县级人社部门 审批,省委组织部负责副县处级及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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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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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核
单位提交退休申请及个人档案,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单位领取《退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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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与审批
单位填写《退休审批表》报区/县劳动部门审批,特殊工种等需额外层级的劳动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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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与待遇发放
完成审批后,由劳动部门发放退休证,养老金由 财政部门 和 社保机构 分别负责发放。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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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审批权限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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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退休审批需提供身份证、档案、工资表等材料,特殊工种需额外提交专项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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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社保机构根据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计算养老金待遇。
以上流程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实际操作要点,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