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榆次医保报销政策调整情况,主要变化如下:
一、门诊报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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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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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门诊起付线由原标准降低至80元,二类医院50元,三类医院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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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累计超过200元可报销50%,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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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
- 在职人员:一、二、三类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55%、60%、65%,退休人员分别为60%、65%、70%,均提高5个百分点。
二、住院报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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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降低
- 基础门诊起付线统一降至200元(基层医生)、400元(二类医院)、800元(三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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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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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由73%提升至83%,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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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参照住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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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比例提升
- 药品分为三类,慢性病药物、常规药品、抗感染药品分别设定不同报销比例(具体未明确提及,但整体趋势是提高)。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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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直接扣除个人账户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可直接从个人账户余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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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管理 :需通过医保中心审批备案,门诊费用参照住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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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居民医保无统一限额。
以上调整于2024年7月正式实施,适用于榆次市全体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