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售定点药店的新规,综合各地最新政策文件,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药品追溯码管理
-
全面实施“无码不付”
江西省自2025年4月1日起,要求所有定点零售药店在销售医保药品时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完成结算。药品追溯码作为药品唯一身份标识,实现全流程追溯,防范假药、回流药风险。
-
覆盖范围与系统建设
截至2025年4月,江西省已实现12个统筹区、22470家定点医疗机构、11219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全覆盖。
二、处方管理规范
-
电子处方流转
-
时间节点 :2025年1月1日起,荆门市、湖南省等地开始实施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电子化,纸质处方将不再受理。
-
实施范围 :包括“双通道”药品、门诊慢特病用药及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用药。
-
过渡期政策 :允许持纸质处方购药,但需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
-
-
处方审核要求
- 定点零售药店需凭执业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销售医保药品,处方需符合规范。
三、药店资质与运营管理
-
人员配备
-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需配备执业药师,经营中药饮片需配备执业中药师。
-
非药类经营面积占比不得超过10%,且需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
-
经营规范
-
药店面积需≥20平方米,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可暂不配备执业中药师,但需配备中药学技术人员。
-
采购、验收、质量管理人员需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
四、其他影响
-
医保基金监管 :通过追溯码和电子处方管理,防止医保基金滥用和欺诈。
-
药店布局优化 :多地暂停新增定点药店审批,未来将根据人口需求和基金运行情况调整。
以上新规旨在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规范药店运营,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建议药店及时调整管理流程,参保群众需配合扫码验证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