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三方协议签订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应当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明确双方录用关系的重要依据。三方协议工作职位类别可以填写固定合同、短期合同、无固定期合同、临时用工等情况。。
常见的就业形式有协议就业(派遣就业)、合同就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灵活就业四种。三方协议签订与鉴证仅适用于就业形式为“协议就业”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