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根据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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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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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按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即 56685元(月均4723.8元) 为基准,下限为4723.8元的60%(2834.3元),上限为300%(1417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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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60%、70%、80%、90%、100%五个档次,对应全年缴费金额分别为6802.8元、7936.8元、9069.6元、10203.6元、1133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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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
- 缴费基数范围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上限为18171元,下限为3360元。
二、其他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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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 :部分地区(如北京、深圳)以最低工资标准(如3082元)为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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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计算 :以缴费基数为基数,单位缴费比例16%-20%,个人缴费比例8%-16%(灵活就业人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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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若职工工资高于或低于当地平均工资300%,则分别按300%或60%为缴费基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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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费基数可能因城市政策差异存在10%-20%的浮动,例如深圳2017年社保基数较2016年上涨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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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日前参保的企业,若未及时调整基数,可能按2016年基数上浮10%。
以上信息综合自各地官方文件及社保部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