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
视同缴费年限 不计入实际缴费年限 ,两者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两个独立组成部分,但会合并计算确定最终工龄和退休待遇。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概念区分
-
视同缴费年限
指职工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例如:
-
1992年(部分地区为1995-1996年)前参加工作但未参保的年限;
-
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的工作年限(2014年10月改革前);
-
复员退伍军人的军龄、知青下乡年限等。
-
-
实际缴费年限
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年限。
二、两者关系
-
合并计算工龄 :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确定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计发系数和退休年龄。
-
待遇计算差异 :若视同缴费年限未缴满15年,需补缴欠费及利息后才能计算全部待遇;实际缴费年限则直接影响每月基础养老金的金额。
三、政策调整说明
-
时间节点划分 :1992年(部分地区1995-1996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工龄全部视同缴费;1992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仅计算实际缴费年限。
-
特殊群体 :灵活就业人员、早期参保人员等需根据具体政策判断是否符合视同缴费条件。
四、注意事项
-
若视同缴费年限未缴满15年,需补缴欠费及利息后才能领取养老金,否则可能影响待遇水平。
-
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在计算工龄和退休待遇时合并使用,但两者属于不同性质的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