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业绩是指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取得的实际成效和项目经验,是评估水土保持单位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程业绩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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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类业绩
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土保持设施设计(如梯田、坝地、灌排系统等)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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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类业绩
涵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施工指导、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如植被恢复、土地整治)及水土流失监测方案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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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与评价类业绩
包括水土流失监测、防治效果评估及后期管理评价等工作。
二、业绩数量要求
- 通常需提供近3年内完成的部、省、市县等层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具体数量根据资质等级和项目规模确定。
三、业绩效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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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效益
如梯田、灌排系统带来的农业增产收入,或林果业、畜牧业因生态环境改善而增加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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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经济效益
包括减少泥沙淤积降低治理成本、改善小气候促进生态服务价值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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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社会效益
如减少洪峰、改善土壤质量、促进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修复效果,以及提升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时间效益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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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效益 :当年可观测的增产、减沙等效果(如种植措施带来的直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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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效益 :需较长时间积累的生态服务价值(如防护林的涵养水源功能)。
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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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需与申请单位资质等级相匹配,例如水土保持乙级资质要求近3年完成2-3个中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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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效益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
水土保持业绩是综合反映单位技术实力、项目管理能力及环境效益的重要指标,对申请资质等级和项目承接能力具有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