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测时段的确定需依据项目类型和监管要求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监测时段划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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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类项目
监测时段应从 施工准备期前 开始,持续至 设计水平年结束 。设计水平年是项目设计中预期的水土保持目标实现时间,此时段需全面评估水土保持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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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行类项目
除施工期外,还需对 生产运行期 进行监测,重点关注贮灰场、赤泥库、尾矿库等特殊区域。监测时段通常延续至生产活动稳定且水土保持措施达到设计要求后。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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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范围 :应覆盖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施工区域及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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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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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及扰动土地情况需 每月监测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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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状况需 至少每季度监测1次 ,具体频次根据工程进度和措施类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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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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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项目未明确设计水平年,则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合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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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成果需报上一级监测网络统一管理,确保数据规范性和时效性。
(注:不同地区或行业可能存在细化规定,建议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