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的填写应遵守以下规定:
-
及时评定 :单元(工序)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按现场检验结果如实填写《评定表》。
-
填写工具 :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
-
数据格式 :
-
百分比应表示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
-
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及其符号,数据之间用逗号隔开,小数点用圆点表示。
-
修改方式 :需要修改时,应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
质量标准 :
-
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
-
符合规范要求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 外观质量评定 :
-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并报省中心站确认后执行。
-
参加外观质量评定组的人员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评定组人数不应少于5人,大型工程不宜少于7人。
- 现场检验 :
- 现场检验应遵循随机布点与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区位相结合的原则,检验方法及数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 资料保存 :
- 验收评定表及备查资料的制备规格采用国际标准A4(210mm×297mm),验评表一式四份,签字、复印后盖章;备查资料一式二份,手签一份(原件)单独装订。
- 其他要求 :
-
验收评定表中的检查(检测)记录可以使用黑色水笔手写,字迹应清晰工整;也可以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但质量意见、质量结论及签字部分(包括日期)不可打印。
-
应使用国家正式公布的简化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
-
计算数值应符合《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要求。
这些规定确保了水利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的填写过程规范、真实、准确,为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后期维护提供了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