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和2016年
我国生育政策经历了两次重大调整,具体时间如下:
一、单独二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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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启动时间
2013年1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定》,宣布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允许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生育第二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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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实施时间
由于单独二孩政策允许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全国并未设定统一时间表。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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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4年1月16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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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4年1月18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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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4年1月23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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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4年2月14日实施
全国统一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但实际执行分阶段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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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二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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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启动时间
2015年10月26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面二孩政策。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宣布政策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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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实施时间
全面二孩政策通过全国人大法律修改后,于2016年1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各地同步执行。
总结时间线
政策类型 | 启动时间(地方) | 全国统一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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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孩 | 2013年12月21日 | 2016年1月1日 |
全面二孩 | 2015年10月26日 | 2016年1月1日 |
以上时间节点综合了政策决策、法律修订及地方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