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职工产假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部分,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
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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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妊娠7个月以上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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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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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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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3-7个月) :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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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内流产 :1个月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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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300元(营养补贴) + 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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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生育90天(含)以上产假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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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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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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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生育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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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生育 :可享受50%补贴(如顺产1200元、难产2000元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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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基数 :以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准,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份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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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构成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3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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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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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难产等超出包干标准的费用,按普通住院医保待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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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失业期间符合条件生育可申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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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实际执行情况,具体以楚雄市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