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取保候审的解除条件需根据案件进展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形:
一、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若在12个月内案件未侦查终结或未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应解除取保候审。此时案件可能进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但取保候审本身已结束。
二、案件终结且无需继续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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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犯罪或情节轻微
若司法机关经侦查、审查起诉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将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判决宣告无罪,案件终结且当事人彻底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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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的情况,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如《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此时案件结束且无需继续强制措施。
三、强制措施转换
若12个月期限届满但案件未终结,可能转为其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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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 :通常不超过6个月,但根据案件复杂性和侦查需要可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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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若发现新证据或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可能变更为逮捕。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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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计算 :从执行机关宣布取保候审决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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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保障 :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被传唤接受讯问或解除强制措施。
总结 :取保候审的“彻底没事”需满足12个月期限届满且案件终结(包括不起诉、无罪判决或免予刑事处罚)。若期限届满后案件未终结,则需关注是否转为其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