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档社保跨市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状态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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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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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且缴费满11.5%的,支付比例为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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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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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一档参保人异地住院起付线为 1300元 (2024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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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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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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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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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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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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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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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 省外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未备案的按支付标准的 90% 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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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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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补充说明
- 门诊费用70%由个人账户支付,30%由统筹基金支付,与住院报销比例一致。
三、示例计算
若某参保人(未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在三级医院住院花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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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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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金额 :(50000 - 1300) × 90% = 43,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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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自付 :50000 - 43,330 = 6,67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4年深圳社保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