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培训、考核并完成注册
执业医师增加执业范围需满足以下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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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培训要求
需取得与拟增加专业相同或更高一级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并提供学历证明。 若通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完成系统培训且考核合格,也可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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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同意
需经原执业机构同意,并提交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二、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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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包括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学历或培训合格证明、聘用单位同意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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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向原注册地或拟执业机构所在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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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类别变更的特殊要求
若涉及不同类别(如临床类别与中医类别),需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三、可增加的执业范围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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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类别扩展
临床类别医师可在原注册范围内增加1-3个专业,例如从外科增加康复科。 中医类别医师可在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注册范围内增加其他中医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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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医学专业
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在原注册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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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地点与机构限制
执业范围变更后,医师仍需在批准机构执业,且执业助理医师仅能注册1个执业地点。- 法律后果
变更后需重新办理《医师执业证书》,原证书作废。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同类别医师的执业范围有具体管理要求。
(注:所有流程及材料要求以最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