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重新鉴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人不具备专门知识、鉴定意见依据不足、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鉴定人未回避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及其他需要重新鉴定的情形。
一、重新鉴定的适用条件
- 程序违法:如果鉴定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鉴定意见的正确性。
- 人员资质问题:鉴定人不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或资格。
- 依据不足:鉴定意见缺乏充分依据,结论与实际伤情不符。
- 虚假鉴定:鉴定人故意作出虚假的鉴定结论。
- 回避问题: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未回避。
- 其他情形:如鉴定结论多次不一致或存在重大争议等。
二、申请重新鉴定的流程
- 提出申请:当事人需在收到鉴定意见书后三日内,向办案部门提交重新鉴定申请书,说明不认可原鉴定结论的具体理由。
- 审批程序:申请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重新鉴定。
- 选择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机构可由申请人选择,但原则上应在本省范围内,且优先选择国家级权威机构。
- 配合调查:申请人在重新鉴定过程中需积极配合,否则原鉴定结论可能不予采信。
三、重新鉴定的费用问题
- 费用承担原则:重新鉴定费用可能由申请人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 费用退还条件:如果重新鉴定结论推翻了原结论,申请人无需承担费用,公安机关或责任方将承担相关费用。
四、注意事项
- 鉴定时机:重新鉴定需在法院判决前提出,且仅限一次申请。
- 证据保存:申请人应妥善保存病历、影像资料、受伤照片等原始证据,以便重新鉴定时使用。
- 法律咨询:如对鉴定结果存疑,建议及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总结
伤情鉴定重新鉴定的标准严格,主要适用于鉴定程序违法、人员资质不足、依据不足等情形。申请重新鉴定需按照法定流程提交申请,并注意选择权威鉴定机构。费用问题需根据最终鉴定结论确定。如对鉴定结果仍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得进一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