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申报处理可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线上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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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
- 进入新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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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并提交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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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增值税制度性留抵税额退税】,系统自动预填申请表,可修改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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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前期退税意愿采集错误,可进入【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原因补充填报】模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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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退税状态
- 系统默认将退税意愿设为“立即申请退税”,需在申报期完成增值税申报后操作。
二、线下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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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报材料
- 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申请表、银行开户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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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携带材料至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或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
三、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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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留抵税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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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当期留抵税额:借记“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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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退税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留抵税额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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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申报调整
- 在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2栏填写“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为负数,附列资料(五)第8栏填写“当期新增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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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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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需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申报,部分政策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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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免抵退税的纳税人,需在当期内完成免抵退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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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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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回已退税款:需在电子税务局提交缴回申请,填写原因并编辑需退税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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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错误更正: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窗口修改前期填报的意愿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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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格确认
- 部分行业需提前与税务部门沟通确认退税资格。
建议优先使用新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操作便捷且可实时查询进度。若遇系统问题,可联系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