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增值税留抵退税申报表时,请遵循以下步骤:
-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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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准确填写进项税额的相关信息,包括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各类扣税凭证的份数、金额及税额等。这些数据是计算留抵税额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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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末留抵税额”栏次,如实反映企业截至申报期期末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情况。该数据与附列资料中的相关数据存在勾稽关系,应保持逻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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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并申请退税的企业,还需在规定的栏位注明申请退还的留抵税额金额等信息。
-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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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表中的“期末留抵税额”栏次,如实填写企业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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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主表中相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 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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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当期新增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即本期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上期留抵税额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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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上期结存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即上期的“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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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即本期扣除后剩余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额。
- 填写《退(抵)税申请表》 :
- 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具体通过填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第22行“上期留抵税额退税”栏次。
- 其他附表的填写 :
- 根据经营情况如实填列《附列资料(三)(四)》、《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等附表并保存。
- 提交申报表 :
- 在完成所有表格的填写后,核对无误,然后提交申报表。
请确保所有填写的数据准确无误,并且各表格之间的数据相互印证,以提高税务机关的审核效率,并促使企业自身加强税务管理和财务核算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