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法院参与
庭前调解和诉前调解是民事诉讼中两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调解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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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
发生在案件正式立案前,由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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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
发生在开庭审理前,由法院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
二、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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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
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法院驻庭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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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
由法院法官或法官与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共同主持。
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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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
协议需当事人自愿履行,反悔需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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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
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可申请司法确认。
四、程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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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
属于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非诉讼程序,法院不强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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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调解
属于诉讼程序的一部分,法院依法强制要求进行。
五、其他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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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诉前调解无需支付费用,庭前调解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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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效力 :诉前调解协议一般以调解书形式存在,庭前调解协议可制作调解书(部分案件可不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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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程序 :诉前调解成功则终止诉讼,庭前调解失败则进入正式审理程序。
总结
诉前调解与庭前调解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由法院参与。诉前调解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非诉讼程序,而庭前调解是法院主导的诉讼程序。两者在调解时机、组织主体、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当事人可根据纠纷性质和需求选择适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