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职工医保的终身待遇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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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超过15年,退休后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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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作缴费年限的认定
视作缴费年限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规定,通常包括职工在职期间按实际缴费比例缴纳的年限和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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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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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职工可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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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仍未达到15年,需按每年120元的标准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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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上海目前未对男性和女性参保人设置额外年限要求(如25年或30年),全国统一以15年为最低标准。
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但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上海市最新医保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