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山西省医保政策调整,门诊报销起付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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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一、二、三类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 800元、500元、300元 ,较调整前降低了7.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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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在起付线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报销比例分别为 75%、85%、90% ,平均报销比例由73%提高到83%。
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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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2024年起提高到 300元 ,取消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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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二类、三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 0元 (即累计达到300元后不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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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二类、三类医疗机构按 55%、60% 支付,一类医疗机构起付线80元/次,支付比例45%。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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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参保居民可跨统筹地区、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实行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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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 :医保基金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
以上政策自2024年7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