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打后伤情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需根据案件性质和诉讼阶段进行区分:
一、公安机关介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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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阶段
若公安机关已介入处理并决定进行伤情鉴定(如涉嫌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则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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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刑事程序阶段
若公安机关委托外部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同样由公安机关负担。
二、当事人自行发起鉴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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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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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由受害者先行垫付鉴定费用,后续可通过诉讼向加害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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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 :若法院判决加害方胜诉,则由加害方承担费用;若双方责任相当,则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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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赔偿协议,明确费用承担方式。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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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相抵原则 :若受害者自身存在过错(如先动手打人),可适当减轻加害方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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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人 :若多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受害者可向其中一人或全部主张赔偿,内部再按过错比例分担。
建议受害者优先联系公安机关处理,由其承担法医鉴定费用;若涉及民事诉讼,可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追偿。